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4-12-12 08:50:41 | 笃行高考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相关的问题,今天,笃行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有效利用中国石油大学东营校区优良教学资源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签署共建协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掀开新的发展篇章。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在油地校三方共建的机制下,学校改革创新,开拓奋进,走上了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学校形成石大、师专两校区办学格局,主校区为石油大学东营校区,“211”高校完备的教学资源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学校占地1561.6亩,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33.3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68万册,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教学设有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护理学院。开设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软件工程护理学、法学学前教育等29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理工科为主、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文理兼备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专科生9787人。

学校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2人,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7%。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大赛中奖项469项;在山东省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高校机器人大赛等省级竞赛中获奖38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累计立项248项,其中国家级88项,省级19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检审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学校面向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 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专业技能考试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音乐考生使用2020年河北音乐学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录取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及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平行分录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者,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参照语文、文综、英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照数学、理综、英语成绩,进行录取和退档。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招生专业(组),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信息网( )公布。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按学分收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公示标准每学年初收取,学分学费实行先缴费后选课,按学生每学期实际所修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正常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2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3000元。

2.住宿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相关标准执行。学生报到后,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住宿费每人每学年600--13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引入多种助学方式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胜利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各种社会、知名企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企业资助、校企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 8000 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46-7396881,7396011;

咨询电话:0546-7396601 传真:0546-7396011;

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能享受国家哪些优惠政策解释如下:
残疾证的优惠: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
(三)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办残疾证所需手续:
(一)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二)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三)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2

第九条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第十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历史沿革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前身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66年;济南校区前身为山东省卫生学校,始建于1954年。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两学校合并成立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山东省人口学校并入。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学校现设济南、临沂两个校区。

济南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南郊万灵山北麓,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临沂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临沂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

学校占地1600亩,建筑总面积46.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6.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1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3119台,图书馆藏书103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4人,专任教师897人,其中,硕士学位人员456人,博士学位人员3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266人,到国外研修学习近60人。建成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获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7人获省级优秀教师称号,省职业教育技师名师2人,省级优秀辅导员1人,8人被列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硕士生导师21人,选聘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校外兼职教师195名。组织申报各类计划项目85项,批准立项40余项。成立2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4项课题获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2项课题获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临床医学教学资源库获省立项资助。14项获国家专利。护理、药学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护理专业荣获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现有护理专业、药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4个教学团队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三个名师工作室入选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称号,一个创新项目入选“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医学影像系健康与康复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预防医学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康复等2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了药学专业衔接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衔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两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临床医学公费专科医学生,与青岛市崂山区卫生计生局合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与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力(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水发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临床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四个校企合作专业。

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为7000人,含专本贯通培养计划80人,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为1000人,山东省公费医学专科生100人。与山东中医药大学贯通培养药学专业计划40人,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贯通培养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计划40人。学校面向山东全省招生,并与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市自治区对等招生。现有普通专科在校学生25566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深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建设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群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

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医药卫生类(临床、护理、检验、医学影像、药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卫生行指委医学影像分委会主委单位、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院校、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医养健康产教融合联盟主席团主席单位、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主考院校(护理)、山东省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高校、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

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诚信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国家档案管理特级单位、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教育改革示范学校、省普通高等学校文明校园、省级花园式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高校伙食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平安校园、省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正以创建双高校为契机,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全面启动内涵提升工程,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卫生人才。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学校在山东省的志愿填报代码为:A442。省外考生请按考生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填报。

第十五条 学校在省内招生形式有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为高考综合改革招生,春季高考为医药类和护理类。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由教育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八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常规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五条 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不需考生付费)。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学校可根据考生申请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医学类各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其他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所有学费按学年收取。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

第三十五条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按照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二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三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最高标准为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最高标准为5000元/人)、临沂市人民医院奖学金和鲁南制药集团奖学金(最高标准为2000元/人);学校每学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400元、300元三个等次,同时设有素质拓展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八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七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

第三十八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生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专科毕业生具有报考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均有工作年限要求)。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九条 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护理和助产专业在校生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

第四十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网址:

招生专用QQ号:1980981229 QQ群号:263382180

微信公众号:山东医专招办

电子邮箱:sdyzzb@sdmc.edu.cn

咨询电话:0539-8016931

传真:0539-8212665 8211552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网址:

招生专用QQ号:937010898 QQ群号:242138441

电子邮箱:sd6305777@163.com

咨询电话:0531-86305777 86305778 86305666

传真(自动):0531-86305577 86305777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查询。 笃行高考网

以上就是笃行高考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笃行高考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笃行高考网:www.380861.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相关推荐
残疾证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证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证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1、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2、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3、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4、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5、允许行动

2024-10-23 02:40:29
残疾证高考有加分政策吗
残疾证高考有加分政策吗

残疾证高考有加分政策吗法律分析:残疾证对高考不加分的,但如果考上大学的话每年可以得到残联的扶残助学补助金,一般从读高中开始到大学毕业每年都有。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第二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

2024-10-27 06:29:42
残疾人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吗
残疾人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吗

残疾人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吗残疾人高考没有加分政策。残疾人高考没有加分政策。国家可以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但残疾人没有加分政策。高考的加分政策是大学入学考试的特长生的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大学招生制度的一些缺陷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

2024-12-06 04:33:01
退役军人因公伤残子女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因公伤残子女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因公伤残子女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想告诉我们的后辈: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出了以下条款外,对于子女就业从来就没有什么优惠政策的,就是我们残疾军人本身除了退役时的安置以外,就不再有什么优惠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只有对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因战、因公、因病)的子女。在高职、高中、高考具有加分的优待,但是具体加多少、怎么加还是有当地教育部门决定的。

2024-11-15 20:27:34
孩子有听力残疾,高考英语听力是什么政策?
孩子有听力残疾,高考英语听力是什么政策?

需要一些新材料作文题目,高考难度的。谢谢。新材料作文题目精选:1、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与800字的文章。有一年轻人跋山涉水历尽艰辛去寻找宝物,最终在热带雨林找到一种能散放香气,放在水里却沉到水底的植物,他想这肯定是宝物,就满怀信心地把香木运到市场去卖,可是却无人问津,隔壁的木炭总是很快卖光,开始还能坚信自己的判断,可是最终改变了想法,把香木烧成木炭,结果很快一抢而空,他

2024-03-20 12:32:59
天津市有残疾证高考加分吗
天津市有残疾证高考加分吗

天津市有残疾证高考加分吗1、天津市高考没有残疾证加分政策。2、天津市高考加分政策加2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加10分投档(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2)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考

2024-10-20 22:44:01
河北省残疾人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吗?
河北省残疾人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吗?

河北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2022规定见下面:河北省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需满足三个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河北省残疾人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吗?你好,河北省残疾人子女高考没有加分政策,目前河北高考加分政策如下:1、增加20

2024-10-14 16:51:30
残疾证高考能加分吗
残疾证高考能加分吗

残疾证高考能加分吗持残疾人证书,高考没有加分政策。持残疾人证书,可以参加高考单招,普通高考中,国家可以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但残疾人没有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主要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考生、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

2024-10-20 21: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