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申报2014 职业学校招生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14年江西教师资格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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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5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www.jszg.edu.cn
)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我省境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我省高等学校录取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经我省中考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
学前教育专业2014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4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
教育学和教育
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检表”无误,可予确认。 应届本科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检表”核对。统招的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应届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预审,以学校为单位建档,按认定权限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审核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4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4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操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4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四、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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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科目有哪些
各级别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
科目一
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
《保教知识与能力》
。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
《教育知识与能力》
,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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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中职文化课和中职专业课的区别:
中职文化课是跟高中的课科目是一模一样的,目前文化课总共分了15个科,分别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中职专业课就分了无数个科目,例如,医药护理、
土木工程
、会计等。根据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
中职学校
的专业课主要有15个专业类的近百个专业。

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学的条件1.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学,要全面考察联学校学条件和学水平,选择学条件优良、管理规范、教育质量和就业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学校作为联校。2.开展联合学的对方学校,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中等职业教育学资质和招生资格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联专业应是联学校具有明显优势的重点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4.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机构、技工学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分支机构(分校、教学点)联合举中等职业学历教育。5.中等职业学校不得通过联合招生合作学举或设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或分校;不得通过联合招生合作学开设新专业或举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以外的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联合学,按照《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暂行法》进行管理。校企合作学的模式一校企合作的现实意义首先,校企合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前,职业教育模式单一,学制固定,培养周期长,轻实践重理论,学生动手能力差,知识储备与企业实际相脱节。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导致社会生活特别是职业变更速度加快。职业教育脱胎于计划经济,缺乏明显的适应性,学模式单调,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校企合作模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就业相结合,是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校企合作学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它丰富了工学结合的内涵,把学生融入企业,就是把就业放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职业教育面对的市场大多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岗位,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可以使封闭的学校教育走向开放的社会教育,从单一的课堂教育走向职业岗位,使学生有机会到企业实习,较早掌握生产实践能力。三校企联合学模式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直接参加社会实践,较早地接受企业文化熏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态度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学生动手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得到有效培养和锻炼,弥补了学校课堂教育在这方面的不足。四校企联合学模式实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当前,部分中职院校面临的一个实训教学的难点,就是实习教学设备少,教学任务重。而实训教材离不开对先进设备的使用,所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软硬件条件,合理调配资源,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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